关于二级资质初评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名单的公示
关于二级资质初评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名单的公示
根据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64号),我局组织进行了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的初评工作。为保证评审质量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初评合格的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——重庆和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重庆鸿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、重庆忆联物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、綦江兴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示。如对该物业服务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,请于公示时间10日内(以邮戳为准)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(送)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。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,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邮编。 来信请寄: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
地 址:渝中区人和街99号804室
邮 编:400015
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2014年3月28日
2014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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